9、如何書寫一份規範的“欠條”、“借條”、“收據”之類憑證?
“欠條”、“借條”、“收據”之類的憑證,一般就是一頁紙幾行字,由於要將複雜的借錢關係濃縮在簡單的憑證上,因此需要更加規範的書寫,否則將 “後患無窮”。
(1)欠條的一般書寫格式:
欠條
茲×××(借款人)欠×××(出借人)人民幣××元整(大寫: )。雙方約定按照年利息×%計算利息。本金和利息的還款期限為×年×月×日前。
此據
欠款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日期:××年××月××日
保證人(簽字):
日期:
(2)借條的一般書寫格式:
借條
茲×××(借款人)向×××(出借人)借到人民幣××元整(大寫: )。雙方約定按照年利息×%計算利息。本金和利息的還款期限為×年×月×日前。
此據
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日期:××年××月××日
保證人(簽字):
日期:
備註:借條應當寫明“借到”多少錢,不宜寫“借”多少錢。“借到”表示借款人已經收到了借款。
【陳其象律師提示】
切莫小看“欠條”、“借條”、“收據”之類憑證,這些憑證有時基本上就是幾萬、幾十萬元債務的唯一證據,務必規範書寫,以免發生糾紛。
10、民間借錢是否需要約定借款用途?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借款合同的內容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借款用途是借款合同的基本條款之一。
《合同法》第二百零三條規定,“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因此,在借款合同中約定借款用途主要有以下兩個方面的作用:
(1)出借人可以監督借款人使用借款情況,發現借款人擅自改變借款用途的,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這對保證借款資金安全具有重要的意義;
(2)借款人如果虛構借款用途或者隱瞞借款用途而騙取借款的,有可能涉嫌詐騙犯罪,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陳其象律師提示】
民間借錢的出借人最好與借款人約定借款用途,以保證借款資金的安全;同時在必要的時候,可以追究惡意借款人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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