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融資難至少「錯殺」三至四成被銀行拒借的優質小企業,迫使他們轉向年利率高達2.66倍的民間借貸。既然民間借貸成為他們的「出路」,即使2.66倍借貸利率也願意接受,有學者認為建議首要是要給地下金融一個「名分」,讓其地上化。
南京大學經濟學博士後陸岷峰日前在一論壇上列舉「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兩個「怪現象」:「明知某些小企業有成長性,銀行也不會放貸給它們」;「基準利率上浮61.5%才不虧,可銀行偏偏只敢上浮30%」。內地傳媒在引述他對1000戶小企業調查發現,至少有95%的小企業大部分貸款要素難以合現行制度的要求。對被銀行拒絕貸款的小企業,其中的三至四成他以「被埋藏的黃金」來形容。
他解釋因為這些企業未來將會有比較好的成長性,稱得上是可持續發展的優質信貸客戶。它們也是就像嗷嗷待哺的嬰兒,現時正處於嬰兒期,最需要扶持。不過,也因它們缺乏必要的原始積累(固定資產、設備的抵押貸款),與現行制度要求不匹配,所以儘管銀行對此心知肚明,卻不會向它們放貸。
雖然政府希望銀行以較低利率支援小企業放貸,但對銀行來說,「在基準利率的基礎上上浮61.5%,銀行才能實現盈利,反之就不能彌補成本和風險。」陸岷峰表示,這「怪現象」迫使這群「嬰兒們」轉去民間借高利貸。
學者促政府正視
他認為,既然小企業寧可上浮2.66倍也要融資,解決小企業融資難首先必須正視市場,在核心監管下,給地下金融一個「名分」,並進一步推進利率市場化。他介紹,諸多數據表明,地下金融已成為解決小企業融資難的實際主體;因此在適當的時機,使其地上化合法化,對化解小企業融資難很有幫助。「地下金融特點就是大多數是信用而非抵押貸款,用市場定價的利率覆蓋風險。而且由於地域、職業和血緣等原因,借貸雙方保持相對頻繁的接觸,能在一定程度上解決正規金融機構所面臨的資訊不對稱問題。」
另外,「在現有大型商業銀行法人機構中剝離成立、或新發起專門為中小企業提供信貸支援的金融機構、政府鼓勵並引導成立非銀行的中小民營金融機構」。他指出,浙江泰隆商業銀行多年來專做中小企業,目前其信貸中只有7%是抵押貸款,93%是信用貸款,而不良率只有0.79%,證明早轉變的銀行已有甜頭吃。
他還建議,政府也不妨考慮對小企業實行稅收優惠政策,算是對小企業貸款的變相補貼,以避免出現「商業銀行不給貸、地下金融貸不起」的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