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天就把我們的案子了結了,這樣的結果我們服!”4月28日,一起民間借貸糾紛經九江縣人民法院調解後,雙方當事人高興地稱讚主審法官。
2007年下半年棉花行情看漲時,九江縣農民鄭某打算辦一家軋花廠,因啟動資金不足,向好友林某借款27萬元,約定一年後還款。今年受金融危機的影響,鄭某聲稱自己實在沒錢,無力償還。林某多次催要不成,於4月20日向九江縣人民法院起訴,要求鄭某迅速歸還借款。
主審法官瞭解案件後,得知鄭某軋花廠內尚有部分棉花及設備,價值12萬多元。認為鄭某經濟困難情況屬實,如果將軋花廠內的財產全部拍賣,所得遠小於林某債權數額,同時鄭某一無所有,餘款難以執行。於是向雙方提出調解方案,地磅和彈花機兩項設備抵扣借款11萬元,但由林某再返租給鄭某繼續生產,餘款16萬元分批還清。林某與鄭某仔細考慮後,均認為穩妥可行,最終達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