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事中,華倫集團(四川金頂控股方)董事長陳建龍和四川金頂作為大地紙業連帶責任擔保人在合同上簽章。簽約後,施正明於2008年11月15日前分五次共向大地紙業出借1400萬元,2009年2月20日,施正明又向大地紙業出借人民幣300萬元。借款期滿,施正明雖多次討款,但大地紙業遲不歸還。因此惹來官司。
施正明要求大地紙業歸還借款本金1000萬元並支付利息111.6萬元,並判令陳建龍和四川金頂對上述請求承擔連帶責任。而在四川金頂的歷次公告中,卻從未涉及民間借貸擔保的相關事項。
公告還顯示,四川金頂於2009年5月25日收到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關《股權司法凍結及司法劃轉通知》:根據杭州中院有關《協助執行通知書》“關於原告浙江元泰典當有限責任公司訴被告華倫集團有限公司、浙江大地紙業集團有限公司、陳建龍等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杭州中院輪候凍結華倫集團持有公司股份54232251股(其中限售流通股47499535股);輪候凍結起始日為2009年5月22日,凍結期限為二年(自轉為正式凍結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