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假存單在熟人眼前一晃,隨即用一個紅包封存起來,並煞有介事地寫上“還借款拆封”,靖江人展某靠這張假存單借款2萬,被借款債主發現後報警。昨天,靖江檢察院以涉嫌金融憑證詐騙罪對其提起公訴。
51歲的展某,曾因詐騙罪先後兩次入獄,2005年11月刑滿釋放。展某曾通過假證販子,以150元的價格買下一張假的20萬元定期存單。今年7月22日,“沒錢用”的展某來到經常光顧的手機店,請熟人陳某幫借款2萬元高利貸,時間1個月,付1000元利息,並稱用20萬元存單作擔保。陳某為賺點“利息”,遂讓妻子取2萬元交給展某。展某付了1000元利息,出具了2萬元借款條後,將存單在陳某面前一晃,沒等陳某看清就用一個紅包將存單封了起來,並寫上“還借款拆封”。事後,陳妻越想越不放心,偷偷拆開了紅包,拿著存單到銀行驗證,結果被告知是假的,連忙報警。其後,展某被警方抓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