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缺乏穩定的融資管道成為中小企業的切膚之痛。日前,福建省出臺《福建省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有效地改善了小企業的融資瓶頸。
《辦法》規定,凡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國家產業政策和信貸政策的小額貸款均能享受到風險補償。
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資金由福建省財政安排建立,將專項用於開展小企業貸款業務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充實貸款損失準備;以省級管轄行、行業管理機構和地方法人機構總部為單位進行統計、發放;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資金標準以上年度小企業貸款季均餘額為基數,按本年度小企業貸款季均餘額增幅超過基數5%部分的8‰予以風險補償。
省銀監局負責人說,出臺對小企業貸款的風險補償辦法,目的在於更好地擴內需、促增長、保就業,充分發揮地方財政資金的放大效應和導向作用,提升銀行業開展小企業貸款業務的信心,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對小企業信貸的投放力度,緩解小企業融資難題,促進小企業持續發展。
為配合《辦法》的有效實施,福建省專門成立了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工作協調小組(簡稱“省協調小組”)。省協調小組將按年度研究提出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資金的年度分配方案並報省政府批准。同時,省協調小組每年將至少組織一次對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小企業貸款業務情況的核查工作,以核實小企業貸款業務的真實性、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