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劃指出,落實金融促進經濟發展的有關政策措施,加大對電子資訊產業的信貸支援。引導地方政府加大投入,有效發揮信用擔保體系功能,支援金融機構為中小電子資訊企業提供更多融資服務。
依託產業基地、企業孵化器等產業集聚區,擴大電子資訊中小企業集合發債試點。對符合條件的電子資訊企業引進先進技術和產品更新換代的外匯資金需求,通過進出口銀行提供優惠利率進口信貸方式給予支援。積極發展風險創業投資,大力支持海外歸國人才在國內創業發展。落實優惠條件,降低商檢和物流費用,支援國外企業穩定在我國的生產規模,擴大投資。加強產業基地公共基礎設施和支撐服務體系建設,優化產業集聚區發展環境。發揮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的政策和功能優勢,加大打擊走私力度,促進電子資訊產品研發、維修、配送及服務外包業務的發展。
規劃指出,在積體電路、軟體、通信、新型顯示器件等重點領域,鼓勵優勢企業整合國內資源,支援企業“走出去”兼併或參股資訊技術企業,提高管理水準,增強國際競爭力。鼓勵金融機構對電子資訊企業重組給予支援。